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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进行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审核
受理地址: 本单位
政策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》、晋测管字[2002]1号
申报材料:
1、申请;
2、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单位的同意书;
3、保管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书。
承诺时限: 7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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