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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乡镇煤矿副矿长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、班、组长考核发证的核准
受理地址: 本单位
政策依据: 晋煤人发[2001]84号文件
申报材料:
1、矿长资格证书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证复印件。
承诺时限: 经20—30天培训后结业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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