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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矿井各种技改,环节补套和矿井设计的审批
受理地址: 本单位
政策依据: 晋煤办字[1998]603号、晋煤办字[2000]442号
申报材料:
1、县市区请示报告;
2、项目单位可研、初设等;
3、对可研、初设上报、审查批复意见;
4、验收结果。
承诺时限: 3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 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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