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 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审批
受理地址: 财政局
政策依据: 晋财会字[1998]14号:《山西省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管理办法》
申报材料:
1、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申请报告;
2、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,包括操作管理制度,软硬件管理制度,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;
3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书;
4、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会计科目代码和其他有关代码及编制说明;
5、所使用财务软件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审的批文;
6、试运行简况及打印输出并运行三个月的凭证、账簿、报表样本;
7、审批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承诺时限: 从形成评审验收报告起5日内办结
收费标准: 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