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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0元以上的项目的审批
受理地址: 政务大厅
政策依据: 晋政[1997]84号、财综[2002]55号
申报材料:
1、计划部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;
2、工程概算图纸。
承诺时限: 当场办结
收费标准: 0.008元/块(依据晋财综字(2000)47号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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